工会财务部所有岗位为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有用性。避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出现差错,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部门应设置内部审核、稽核岗位,对经济业务活动及账务处理需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审核与稽核。
二、财务部门负责定期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票据等进行审核和稽核工作。
(一)对原始凭证是否按照原始记录管理规定进行相关项目编制要求的执行进行审核与稽核。
(二)对记账凭证是否严格按照《会计规范实施细则》中的记账凭证规范的要求填制。
(三)稽核会计账簿是否严格按照《会计规范实施细则》中的会计账簿规范设置和使用。
(四)稽核会计报表
1.会计报表的种类是否按照要求填制齐全,要求填列的项目是否准确、真实、完整。
2.会计报表各项数字是否与有关账簿的数据相符。
3.会计报表之间勾稽关系的数据是否衔接。
4.会计报表附注资料是否反映齐全。
5.财务情况说明书,文字描述是否清楚,反映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
(五)稽核收费票据存根,是否连续编号登记,不能缺号,作废号码是否明示;票据金额与入账金额是否一致。
三、定期对库存现金、备用金、周转金进行抽查,并作好详细记录;定期对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賬单进行核对,保证账款、账账相符;定期与人事部门核对相关人员工资增减变化情况,审核人员工资是否按局人事部门“工资通知单”规定标准执行。
四、严格国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检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的盘点记录;检查固定资产调拨、变卖、报废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处置,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审查,以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
五、稽核人员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根据财务制度及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年度财务预算,严格审批程序,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对审核内容及检查结果,不与他人泄漏和外传。
六、财务人员应积极配合稽核人员做好工作,主动出示有关资料,不得妨碍稽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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