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2015年2月新修订的《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中的相关要求,经建国门街道工委和东城区总工会同意,建国门街道总工会决定,直属基层工会应于2017年上半年进行换届改选工作。现将基层换届改选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改选时间
2017年3月至6月
二、换届改选方式
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基层工会新一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员会,在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女职工委员会建议名单
三、关于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
代表名额根据各基层单位的会员人数确定,最低30人。
四、关于基层工会新一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名额、委员条件和委员候选人推荐办法
(一)工会委员会委员
1、名额:
基层工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额为3至11人。
2、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和关心工会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作风正派民主,为职工群众拥护和信任;
(3)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较强的议事能力;
(4)本公司工会会员。
3、候选人推荐办法: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由基层工会确定,分配到所属候选人名额的单位部门,经过集体讨论并征得行政方同意后,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低于5%。
(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1、名额:
基层工会新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为3至7人。
2、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一定的财务和审计知识,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3)本公司工会会员。
3、候选人推荐办法:
与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办法相同,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三)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1、名额:基层工会新一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名额为3至7人(3人即可)。
2、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女职工工作,深受女职工群众信赖;
(3)本公司工会女会员。
3、候选人推荐办法:与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办法相同,由新一届工会委员会上通过。
五、 经费支持
各基层工会按照时间质量要求,完成本级工会换届工作并上交组织手续和办理法人证材料后,街道总工会将支持换届改选经费拨到基层工会专用账户,每个基层工会1500元整。
六、要求
1、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确保候选人产生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顺利进行;
2、时间要求:2017年6月底前完成,6月20日前上交手续和材料;
3、上交材料: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册、换届选举结果报告各一份纸质文档材料,报工会服务站戴妍,联系电话:65280219。
附件:
1、基层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及三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册
2、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报告
建国门街道总工会
2017年2月17日
已经是第一篇了
已经是最后一篇了
扫描访问工会小程序参与工会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