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门街道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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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2   星期日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建国门街道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5 09:25:30

各辖区内企业工会、社区联合工会:

做好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是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基础环节,为落实市总“1+15”文件,进一步做好维护职工权益和困难职工服务帮扶工作,推动工会服务帮扶职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确保2018年度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1、辖区内加入工会组织(办理京卡)的职工;

2、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1500元(不包括家属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职工家庭);

3、本人罹患重大疾病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4、直系亲属(本人配偶或子女)罹患重大疾病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5、本人因火灾造成人身重大伤害(死亡),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火灾发生后,公安、公安消防机构认定当事人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不在救助范围内。)

注:必须满足第1项;第2、3、4、5项至少满足一项;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工会要充分认识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性,迅速将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的精神通知全体职工,按照规定的标准,由符合条件的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按照统一提供的填表说明逐项填写“2018年建国门街道困难职工档案”表格(盖社区联合工会章)。

2、各单位工会要全面、细致地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困难职工进行调查走访,要通过“三查一访”(查家庭户籍人口、查家庭总收入、查家庭致困原因;入户走访慰问),认真核实情况,及时掌控新变化、新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保证将困难职工全部纳入调查范围。

3、在报送困难职工档案前,各单位工会要认真审核,确保无遗漏信息,无错误信息。

4、请各有关单位将“2018年建国门街道困难职工档案”、“三查一访”记录表(加盖本单位工会章)、职工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职工及家庭成员有工作的由其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出具并盖章;家庭成员无工作或无收入的由其所属社区出具并盖章;家庭成员已退休的将退休人员工资折首页和2017年1-12月工资发放记录复印在同一张A4纸并加盖基层工会章)、公示照片(“三查一访”记录表、“2018年建国门街道困难职工档案”)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并于2018年1月12日17:00前报送至工会服务站。


联系人:谢静

联系电话:65280219


附件:  1:2018年建国门街道困难职工档案(空表).doc

            2:困难职工档案填表说明.doc

            3:“三查一访一公示”记录表.doc


建国门街道总工会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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