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工字〔2017〕23号
各街道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
按照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工发[2017]19号)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提高服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农民工工作水平,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市委、区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在201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围绕农民工群体需求,体现精准服务特点,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紧密结合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加大帮扶力度,着力增强农民工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工作
(一)维护合法权益
1.帮助指导农民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农民工的劳动用工管理。
2.深入开展集体协商,积极推进餐饮、美容美发、服务业等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扩大协商覆盖范围,解决部分农民工工资偏低的问题。
3.拓宽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渠道,指导和督促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同等的民主政治权利。
4.以工资水平和支付保障为重点,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工资、恶意欠薪等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5.开展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将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与常规工作有机结合,日常开展律师志愿服务活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中涉及农民工群体的,做到重点关注、优先服务、跟踪落实。开辟劳动争议案件“绿色通道”,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做到“应援尽援”。
(二)提升服务质量
1.将困难农民工帮扶工作纳入工会帮扶救助体系,享受金秋助学、就业帮扶、两节送温暖、医疗救助等与东城区困难职工相同的待遇。2018年元旦、春节来临之际,统一开展工会送温暖活动,为困难农民工发放慰问金、节日临时生活补助、粮油包、交通补助金和基本医疗补贴,开展医疗专项帮扶。
2.开展临时性应急救助。对因患大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符合《东城区总工会应急救助实施办法》所规定条件的农民工工会会员,给予应急救助。
3.开展关爱农民工活动。服务内容可涉及心理疏导、家庭情感、子女教育等多个方面,切实满足农民工需求。
4.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行动。支持鼓励农民工参加技能大赛、岗位练兵、技能培训等活动,推动技能型人才培养。对取得职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的农民工给予资金助推。
5.积极培育选树农民工中的先进人物。在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评选中提高先进农民工的候选比例,提高农民工的政治地位。
6.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利用职工书屋、职工艺术团等形式,为农民工送知识、送文化,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丰富服务手段,满足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
(三)提高组织化水平
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借助12351职工服务网站、热线电话、手机APP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提供方便快捷途径。坚持“会、站、家”一体化的工作思路,最广泛的吸收小微企业、零散就业、自由职业的务工人员加入工会,享受工会各项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水平,精心组织实施
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关爱农民工意识,把服务农民工工作与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民生建设的要求结合起来,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做好对农民工的服务工作。
(二)对接职工需求,突出工作实效
要摸清本地区、本单位农民工的实际状况,掌握实际需求,多方筹措资金,加大经费保障,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在工作中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积极创新,突出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呼吁社会投入
要丰富宣传手段,营造舆论氛围,呼吁广大企业经营者加大对农民工群体的关注和关爱力度,集中各方力量对农民工群体实施帮扶救助,不断提升服务工作质量。
(四)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运行操作
各级工会组织要多方筹措资金,要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按照中央及北京市、东城区财政相关资金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以温暖基金进行帮扶救助的,要严格按照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确定的帮扶范围进行使用,因特殊情况须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的,需向北京市温暖基金会提出书面申请。
东城区总工会
2017年12月11日
北京市东城区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印发
扫描访问工会小程序参与工会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