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8日星期五上午,在华丽大厦会议室召开了富华行物业关于学习《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会议。本次会议由富华行物业工会主席贾成林主持,全体企业工会干部参加了本次会议。
在会议上工会干部们认真学习了《实施办法》的重要内容,此次颁布的《实施办法》对今后工会工作的开展给出了行动指南,使工作有章可循,对若干相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对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解释,便于今后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作。与此同时还明确了工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的来源及用途。
富华行物业工会主席贾成林要求工会干部要深入到员工中去,密切联系员工,听取和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工会干部须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例如:克扣员工工资、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等),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工作中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做好职工服务工作。企业工会干部将继续更深入的全心全意服务于员工,扎实推进开展民主管理、职工素质教育、劳动保护、法律服务、帮困救助及劳动竞赛等活动,建设和谐温暖之家,当好员工“娘家人”。
通信员:容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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