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2日,我街道辖区工会会员李女士来到工会服务站寻求工会帮助,要求公司为其补缴2006年至2014年八年期间的社保,并补偿未达到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差额、合同未到期的经济补偿金等问题。服务站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场为职工办理了劳动争议调解申请手续,并及时联系企业负责人,迅速展开了调解工作。
街工会王雪主席非常重视此案件,并要求服务站人员及时跟进案件的进展情况,为职工争取最大利益。在案件调解中,刘学永律师亲自约见双方当事人,并详细了解案件争议的原因和职工诉求等。通过与双方多次沟通、协调,历经一周时间,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并约定了履行日期。
此次街工会及时介入、积极解决,圆满化解了企业与职工的劳动纠纷,大力维护了职工权益,促进了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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